第二章:就業
叫誠實太沉重
從前,不少畢業生嚮往「四仔主義」(車仔、屋仔、老婆仔、生仔),但現在單單要得到一個工作機會,也要過五關斬六將。然而,我們依然相信,香港是一個充滿機會的地方,只要憑努力仍可闖出一遍天。可是,對於三十出頭的病友Victor來說,這卻並不盡然。「我和其他人一樣願意學願意做。我想要的,只是一個機會而已。」
身型高佻、充滿陽光氣息的Victor,與許多年青人一樣,喜歡Playstation、籃球、演唱會,閒時更喜歡與三五知己把酒談天。主修商科的他,畢業後便加入一跨國企業工作,一做便是六個年頭。一年多前,Victor有感身體時常有輕微不適,遂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,期間被驗出感染愛滋病病毒,並隨即開始接受治療。由於Victor的工作需要經常通宵輪班,為了有更規律的作息時間,他決定另覓機會,找一份上班時間較穩定的工作休養身體。
2005年中,巿況開始復甦,而Victor在商界亦有一定資歷,最初對轉工一事還滿有信心。開始寄求職信不久,已獲得三四個面試機會。在云云被取錄的職位中,他選擇了其中一家外資企業的營業部工作。上司見工時已表示對Victor的經驗和表現十分滿意,由於部門人手極為緊張,希望他可以立即上班。雖然事情來得突然,但他仍然一口答應。「因為該職位工作時間穩定。無論人工、工作地點、性質、褔利也很適合我,更重要的是一份長工。其實打工仔女最希望的,也是一個安穩的生活。」
由於一切也來得急速,Victor到了上班第二天才正式簽約。文件中附夾了一張提示,提醒他到指定的診所進行例行身體檢查。雖然同事告訴Victor,許多同事入職多時仍然未有花時間驗身,但Victor心想自己初來報到,還是做足程序比較穩當,也可給上司留個好印象,於是便不以為然,如常地致電診所預約時間。然而,他與公司的抗爭,亦由這個平凡的電話開始……
一星期後,Victor如期到診所檢查,檢查過程與平常無異﹕驗小便、照肺、抽血等。抽血時,Victor特意詢問護士血液會用作什麼用途,護士回答說只是用以測試血色素而已。大約十天後,Victor上班時突然收到診所來電,醫生告訴他其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結果呈陽性反應,而醫生亦已將消息轉告公司人事部的負責人。醫生更稱已為Victor寫好了轉介信,讓他到相應的門診治療。可是,醫生信中有的,就只有Victor熟悉的愛滋病熱線電話號碼。看畢該信後,Victor只是無奈苦笑。
「我從來也沒想過,醫生會偷偷把我的樣本進行病毒抗體測試。無奈、憤怒、不知所措的感覺,一瞬間湧上心頭,實在有苦難言。」Victor掛線後,內心一片漠然。看著同事如常談天說笑,他也只好強裝平靜,偷偷致電友人共商對策。
Victor形容,那天時間好像過得特別慢,整天在公司也坐立不安,就好像犯人等待法官的裁決一樣。好不容易才等到時針指向六點,正當Victor準備下班,以為可以暫時放下心頭大石之際,人事部主管及他的直屬上司突然跑到他身後來,神色凝重地邀請他到會議室商談要事,他便知道「處決」的時刻終於來臨。
一踏入會議室,上司急不及待的向他表示,發現公司近期出現人手過盛的情況。經高層與總公司商討後,決定要裁減人手,因Victor是最新入職的,基於「遲來先走」的原則,決定先把他辭退,還額外給他七天的工資以表歉意。「我還欠一天才工作滿一個月,其實他們一毛錢也不用賠償給我。當他們將一張七天薪水的支票放到我面前時,我覺得他們已自知虧欠了我。」
Victor心裡盤算,知道事實並不可能如此巧合,於是主動質問上司是否因自己的驗身報告出問題而辭退他,但兩人則對他患病一事扮作矇然不知,辯稱他們對Victor的病況毫不知情。Victor把二人劣拙的演技看到眼裡,心裡只有萬般屈辱,更隨即追問若日後公司再有空缺,他還會否有機會被取錄。這次,他們則被Victor的問題嚇個措手不及。三人六目交投,這次交鋒就在一片沉默中完結。
呆站在電梯大堂,Victor心裡有說不出的迷茫,一個月前喜洋洋地來到同一個地方,迎接這份期待已久的新挑戰時的場面,仍然歷歷在目。Victor暗暗自責,怪的不是自己體內的病毒,而是自己過於天真,如果好像其他同事蒙混過去,說不定可以在這家公司終老。
稍作休息後,踏入失業大軍的Victor又再次開展在求職版尋尋覓覓的旅程。在云云的招聘廣告中,Victor居然發現前僱主的踪影。聲稱人手過盛的前僱主,居然在不足兩個月的時間內,再次登報招聘Victor從前擔任的職位。「看到那段廣告,真的不知道應該是高興還是失落。」高興的是,Victor並沒有誤會上司的動機,而這也是不合理解釋的有力證據。失落的是,這段求職廣告令他再次感受到被歧視的苦澀。「我的第一份工作的僱主也是一家大企業,人事部也知道我有這個病,但我仍然可以如常上班。現在真的親身體會到,病友要向僱主坦白,甚或希望得到他們的接納,還有一段很漫長崎嶇的路要走。」
「不在沉默中爆發,就在沉默中消亡。」就是魯迅這句話和這則求職廣告,驅使Victor毅然作出一個或會改變他一生的決定。他與基金會同事商討後,決定透過法律訴訟討回公道。雖然各方面的證據亦顯示,道理在自己一方,但Victor明白到,打官司並非穩操百分百勝劵,而他面對的,也並非與他背景相約的「平民百姓」,而是財力雄厚的外資企業。處理繁瑣的法律程序,往往令人筋疲力竭,單單是處理法律援助入息審查的表格和文件,已足夠令Victor忙上數天。更令他擔憂的,是把這麼具爭議性的事情弄上法庭,必會引來傳媒爭相採訪,或會令他患病的身份洩露。「我不相信過去從來沒有病友被受僱主歧視,只是礙於生活、礙於家人、礙於社會壓力,很少病友願意挺身指證。雖然前路還是一片迷霧,我也希望可以身先士卒,豁出去試一試。」
其實,家人對Victor這個決定亦不表支持,年邁的母親擔心他因而再次受傷害,天天也勸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「前天,我再到另一家聘用我的新公司簽合約,在身體檢測問卷上,我也不知應該說真的還是說謊。我不想再被辭退,但更不想一生背著這個包袱做人。我只希望告訴全世界,我們只需要和普通人一樣的機會,與其他人一樣公平競爭,便很足夠。」
平權的理想,在Victor心內洶湧躍動。希望他這位先驅,能令以千計的病友開拓一片新天地。
如僱主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,將我的血液樣本用作進行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,我可以作出投訴嗎? |
殘疾歧視條例與就業 2. 僱主可否要求我作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以確定我的愛滋病病毒狀況? 此舉屬違法。根據法例,僱主先要確定僱員是否能夠履行工作的固有要求,如果不能,僱主則有責任在他/她不致承受不合情理的困難的情況下,提供特殊服務或設施,幫助僱員達到固有要求。 |
(資源來源﹕平等機會委員會)